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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陷入“商标侵权”纷争: IPO开局未过审

时间:2014年05月1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随着冲刺第二批新股发行的27家公司名单曝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赫然在列。而这也表明,继今年1月福建体育用品企业贵人鸟成功敲开A股市场之门后,乔丹体育再度冲击IPO,或将成为第二家登陆A股的体育服饰品牌。
  被诉商标侵权 IPO开局未过审
  追溯历史,先是2012年乔丹状告乔丹体育侵权,使得2012年度乔丹体育的上市计划流产。2013年角色互换,乔丹体育起诉乔丹恶意诉讼。双方各执其词。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因为乔丹体育与乔丹之间的诉讼是在
乔丹体育IPO过会后发生的,乔丹体育未能赶上IPO首班车和这件事一定有关系。
  在乔丹体育注册的商标中,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等字样赫然在列。这几个商标与迈克尔·乔丹两个儿子的英文名字、中文音译名字相同。对此,乔丹体育表态称,其对“乔丹”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招股说明书也称自己的文字商标系“乔丹”的中文字样或“Qiaodan”拼音字样,均与耐克在中国注册的“MICHAELJORDAN”商标差异较大,“各自具有独立性,不可能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亦不存在侵权问题”。而在乔丹体育的招股书中,“商标及商号风险”列为“风险因素提示”中的第一项。
  在这起“两乔”诉讼之争中,外界普遍不看好乔丹体育。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对记者表示,如果说乔丹体育只是针对乔丹本人的起诉来讲基本上是不可能胜诉的,如果针对乔丹其他的言行,要看乔丹体育所提供的证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也表示,乔丹体育明显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著名运动员的姓名来推销自己的产品,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赵占领还指出,中国企业在前期打造自己品牌的时候需非常谨慎,使用他人的姓名或者知名产品名称来注册商标只是短期行为。短期内可以借助别人的知名度扩大自己品牌的宣传、降低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没有独立的品牌会给企业带来风险,甚至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乔丹体育上市的进程受影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甚至企业可能因为诉讼丧失了已有的商标并需要重新去打造品牌。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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