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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冯丽君成功获得“明训别院”商标证书
时间:2016年10月2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近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传来喜讯,冯丽君女士在我司代理申请“明训别院”商标顺利下证!经历我司商标人员细心监测及及时反馈商标信息,该商标顺利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审定,于2016年08月28日正式生效。

“明训别院”商标
“明训别院”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43类:饭馆;餐厅;餐馆;快餐馆;自助餐厅;咖啡馆;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酒吧;茶馆;寄宿处预定(截止)

“明训别院”商标
商标是一种法律用语,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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