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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将在2014年5月1日开始施行

时间:2014年04月1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新《商标法》五大重点要闻:
    1.新商标法添加了带惩罚性质的赔付制度,针对蓄意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所有权并情节较为严重的,可在侵权人以侵权形式谋取的财产、权利所有人因侵权遭受的利益损害亦或注册商标使用的许可费的1至3倍决定赔付金额。新的商标法还计划把法定赔付额的上限从之前的5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从而继续加大对注册商标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

    2.生产以及经营者不允许把‘驰名商标’这个词语放在产品、产品包装亦或产品的容器之上,也不允许用在广告的宣传、展览和其它商业活动里。

    3.新的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商标注册的审查时限,商标局须从接收到商标注册申请的那天开始九个月内必须审核完全,审查通过的,将会以初步审查公告的形式公布。

    4.对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规范化。如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在代理他人商标注册时有违犯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时,除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之外,工商部门也会把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这项规定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信誉度也是个很大的保证。

    5.新的商标法针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上也确定了电子申请的法律效应,通过电子方面提交的申请方式将受到大众的青睐;除此之外,声音也可作为商标注册,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商标注册的局限性。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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