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69-22788733
传真:0769-23030016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10楼1012室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可园律师事务所-吴家宝律师:13431122411
新闻动态
商标分类
新浪拍客被诉商标侵权
时间:2014年05月06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新浪拍客是摄影、摄像爱好者分享作品的平台,但是新浪因为使用“拍客”二字惹上了官司,被索赔300万元。
李先生称,其享有“拍客”商标专有权,要求新浪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自己300万元损失费。海淀法院昨天受理此案。
李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他于2007年9月、2008年7月、2008年8月分别获得了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的涉及不同领域的“拍客”商标专有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编程、电子出版物、网站等相关类别。从2012年年底开始,新浪网推出“拍客”客户端、“拍客”小助手等程序软件,这些软件可以在新浪网、新浪微博上点击下载,也可以安装到用户的智能手机上,并与新浪微博直接互通。
李先生认为,新浪公司使用“拍客”商标,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商标专有权,其与新浪公司联系,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但至今新浪公司仍然未经自己许可使用“拍客”商标。因此,李先生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