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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也是财产 注册商标需依法

时间:2014年04月1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本报讯 一鸣惊人的著名篮球运动员林书豪引发全世界球迷的“林疯狂”热潮,也在大洋彼岸的中国刮起了一阵以“林书豪”为商标的疯狂抢注风波。至今他的名字已被抢注成299个商标,涵盖各行各业。而刚刚结束的奥运会也让一些人嗅到了“姓名商标”抢注的商机。可怜的“林丹”,不幸地变成猪饲料;美丽的“叶诗文”变成了内衣;灵巧的“陈一冰”变成了冰淇淋。
 
    这让人不禁在哭笑不得的尴尬中,感叹着无奈。我国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中规定,允许以个人名义注册商标,持有人有权对商标进行自由转让和变更。名人姓名抢注成商标是一块诱人的蛋糕,其中的商业价值无法估量。其他国家也曾遇到过类似的尴尬事,它们是如何用法律来规范此类行为呢?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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