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69-22788733
传真:0769-23030016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10楼1012室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可园律师事务所-吴家宝律师:13431122411
行业动态
商标分类
商标也是可以继承的!
时间:2018年09月03日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
在商标有用期内,商标注册人去世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挂号,改动注册人称谓,变成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一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容许合同容许别人运用并收取运用费的权力。
继承人在商标的有用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能够恳求续展然后持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恳求续展的,则丢掉注册商标专用权。
公司名义恳求注册的商标
公司、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自个的自个工业,故不能作为自个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如果在公司封闭前没有将商标转让到其他公司或自个名下,公司封闭后再进行商标搬运手续会十分费事。
鼎智建议:最好在公司封闭之前托付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安排将商标转让至另一家公司或自个名下。一方面能够将商标变现,减少丢掉;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本钱浪费。
(作者:未知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商标注册